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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有位朋友,應該叫小友吧,25歲生日前心情很不好…25,多青春的年紀啊 ! 多愁也是應該的 !

如果可以,我會鼓勵這個年紀的朋友,去笑、去悲、去苦、去憂、去愁、去盡歡‥…將來回首時,才會有年少輕狂的印記。

有首廿五歲的舊作附在後面(??不是說不喜歡落款日期嗎?怎知是25歲寫的?沒錯,這首也是延用舊習慣,只是數字就直接出作品裡,所以當然就知道囉。)

在這之前,趁我還記得(如果可以,建議有空大家多記錄事件或心情,將來,誰保證還記得以前時多少事呢?),陳述年輕時一件真實、荒唐又有趣的事情。

也是差不多那個年紀吧,常在一起的高中同學有6,7個,我們認識了一些女孩子,後來固定出遊的有兩、三群。

有一天,閒著沒事,在我家(還是同學家?忘了)聊到這些女孩(那個年紀,這個話題很重要,不是嗎?)也聊到了誰喜歡誰、誰和誰是一對等等這些。

忽然有人說:來吧,我們做個整理 ! 

怎麼整理呢 ? 這還不簡單,有我在,我本來就善於分析和製作資料,交給我吧 !

我拿出了紙張,把我們同學的名字簡稱寫在中間(比如說像我,就寫個"熾")然後把其它女孩子的名字分散在周圍。

再來,用實虛線及箭號表示:

虛線--------->表示曖昧或單戀(雙箭頭 表示雙方都有意思)
實線———>表示有追求的動作或告白(雙箭頭 表示雙方已經成為男女朋友或大家眼中的一對)

規則訂出以後,一下子在場的氣氛好不熱呼、討論聲此起彼落,偶而還有些認知的爭議……當然未在場的就沒有任何的發表權,而任由我們宰割了~~~~。

過了一段時間,討論聲嗄然而止,紙上卻已縱橫交錯,殺戮遍野……

大家彼此看了看對方,點了點頭,表示已達成共識。唯有我看著這些線條沉默不語……

我把紙張看了一看,沈思了一下,再把它倒轉180度,再看了一下,再轉回來,然後看著天花板,眉頭深鎖……

「怎麼會這樣 ? 」

大家圍過來,看了看……

「嗯……沒辦法,它就是這樣。」

「這樣太殘忍了…」

「……」

「嗯……沒錯,可這是個事實」

……

知道嗎?在紛亂交錯的線條中,我…我…我竟然靈巧地閃過所有的發射點和受攻擊點~~~~。

天啊,連我那沈默寡言的某位同學,都可以連得上線,而我竟是絕緣體…,好 ! 我心高氣傲、害羞靦腆,沒有主動攻擊也就算了,但怎麼會沒有一個箭頭射向我呢 ? 當時,真使我百思不解?

而我轉過頭時看到群見色忘友、色慾薰心的所謂"同學們"一個個似笑非笑的表情,更讓我悲憤不已,突然間,心中的魔鬼緩緩昇起,一計產生……

「好吧,既然如此,我認了,這張我先保管,再看看那裡不對,而且我還會copy給大家。」

那時,我的表情是不容許大家反對的,所以那時這張 " 證據 " ,就留在我那裡……

沒多久,我就原形畢露,他們也知道受騙了,這張紙條就是我威脅他們的工具,哈哈哈 ! 看他們寢食難安又莫可奈何的樣子,真是大快人心( 尤其是那些線條來來往往眾多的人),讓我稍微吐了心中的怨氣。

但,他們卻也千方百計想拿回或銷毀那張證據。

我怎們可能讓他們如願呢 ? 所以我從不帶在身上也不輕易展示,這可是件難得的東西啊 !

可是人算不如天算,有一天,暫住我家的同學,竟然偷偷摸摸的趁我睡覺時,拿走了它,而且我是幾天後發現了才問他,這傢伙竟也沒否認,我多次向他索回,可是,你想,他有笨到會還我嗎 ?

那張紙,是依然安好呢 ? 還是早已煙消雲散了呢 ? 我好想再見一面 !
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:

1.人不要做壞事
2.做壞事也不要傻傻的留下證據
3.貴重東西要鎖起來
4.交友要謹慎

唉,年少 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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